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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公诉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 8艘走私油船上都配有“顶包”人员

    近日,由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陈某等120余人走私普通货物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该案系海关总署、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法院将分批对被告人进行庭审,首次开庭被告人31人,辩护律师多达35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李某、陈某等40余人合股先后购买8艘油船,雇用40余名福建籍船长、船员驾驶油船至境外海域过驳柴油入境销售,并雇用多名有前科人员在码头指挥油罐车买油、望风等。经核算,该案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高达5.3亿余元。

     

    利益诱惑之下,村民纷纷“入坑”

    李某原本是苍南经营海鲜生意的个体户,妻贤子孝、家庭和睦。生意做得不算大,但小日子也还算滋润。一次无意中,李某听闻同村的李某强靠走私柴油赚了很多钱。传闻越传越多,李某心中的欲望也被点燃了,于是找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大家一拍即合,合股出资500万元去福建买了一艘渔船,经过简单改装,便投入走私柴油的行当。仅出海几趟,可观的收入就让李某“心痒难耐”。

    李某开始游说身边的亲友入股。就这样,油船从一开始的一艘,逐渐增加到三艘、五艘……随着规模的扩大,李某的“生意档次”也水涨船高。他开始大谈“生意经”,打出“入股分红”的诱惑牌。此举令李某在当地声名远播,村民纷纷“入坑”。

    “有些村民还是通过李某的亲属走后门才入了股,甚至还有相隔40多公里的邻县人慕‘名’而来。”在提审过程中,温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吴晓节对当地群众的无知深感痛心。就这样,李某同村很多村民相继“沦陷”,成为走私团伙中的一分子。

    首次开庭当天,31名被告人中有初为人父的青年,有身为家庭支柱的夫妻,甚至还有兄弟姐妹多人一起……其场景令人不胜唏嘘。

    约定走私暗语,签订“顶包”协议

    “今天是否有鲳鱼进来?”这是李某、陈某等人约定的油船进港的暗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团伙成员还以一元纸币后四位数为代码,发送给公海上的上家,上家接收到数字后,会在前面再加一位数字,生成新的五位数,作为走私驳油的接头暗语。

    在走私团伙中,李某、陈某等人周密布局、分工明确。李某负责全局总指挥,联系上家,建立多个微信群指挥船老大、销售柴油等。与此同时,陈某负责财务,包括油款转账、收集入股资金、发放员工工资等。团伙所有的8艘船,均配置管事、顶罪人员、船长、水手、轮机长、烧饭人员。船上还配有卫星电话,方便及时掌握油船出海及驳油情况。

    为更快捷地接收走私柴油,规避中巴船需涨潮才能靠岸且过于显眼等弊端,李某等人经协商策划,由中间商介绍,指挥多艘小巴船在内海直接向中巴船接驳柴油,再由小巴船靠岸卸油至油罐车中,中巴船则马上返航至境外海域驳油。中巴船、小巴船、油罐车的无缝衔接,保证了走私团伙的高效运转。

    一边是确保运转流畅,一边还有风险的预防。

    为逃避侦查,李某、陈某还与每艘油船上的一名船员签订“顶包”协议,让该船员在油船被抓时能够顶罪,约定如果被抓,李某将一次性支付1万元;如果被判刑,则一次性支付家属10万元。

    多管齐下,让李某等人以为高枕无忧。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审查细致,指控有力

    案件被查获后,由于涉案人数多,涉案税额特别巨大,温州市检察院决定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分门别类,才能厘清头绪。“介入后,我们引导侦查机关对中巴船股东,各油船船老大、船员,小巴船股东,岸上拉油管、望风人员进行分类侦查。”吴晓节介绍说,“因为证据材料较多,收集后的整理工作也十分费时耗力。前后好几个月,我们整理出的案卷多达40余册,撰写审查报告就有24万余字。”

    审查起诉期间,又逢新冠肺炎疫情,仅视频连线提审这一项就多达150余次。为更好地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将证据提早开示给各辩护人,并就事实、证据、定罪、量刑进行充分探讨和磋商。最终,98%的被告人自愿退赃,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当天,温州市检察院采用多媒体示证模式,让庞大的证据体系一目了然。法庭辩论阶段,因认罪认罚工作的成功推进,辩论时间也大幅缩减,有效提升庭审效率。庭审陈述阶段,所有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据悉,该案共涉案120余人,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118人。后续将陆续对剩余84名被告人进行庭审。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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