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组织警力在市区开展夜查酒驾行动。23时许,在路口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小轿车缓慢前行,当即上前拦停该车,并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有酒驾嫌疑。
经询问,小轿车驾驶人谭某承认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再次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9毫克/100毫升。
经深入调查,民警发现谭某于2019年8月20日在南宁市有酒驾被查获的记录。谭某为这次酒驾付出了“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行政拘留3天”的代价。
(新媒体责编:xmtqyd)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