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苏州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全市人民依然在为全面夺取疫情防控的胜利不懈努力。
为了响应各级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最大程度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苏州交通政务推出“一企来”视频咨询连线、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预约办”和“即时办”。
视频辅导、专家连线,线上见面实现线下效果
企业有事情要咨询怎么办?交通政务服务窗口通过紧密对接12328/12345等公共热线服务平台,强化热线咨询服务,知识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提高咨询服务的一次性答复满意率。对于申请人确需面对面沟通咨询的办件,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通过“一企来”企业服务专窗提供预约式“专家门诊”服务,通过“专家智库”+视频通话平台实现“审批专家”以视频的形式为企业和办事人答疑解惑,提供“套餐式专家组”在线视频会诊服务,确保办事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享受业务专家面对面的咨询服务。
不见面审批网上办结,物理隔离阻断病毒传播
疫情当前“非接触式”办件受到大家的欢迎,苏州交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推进实体办件服务向网上延伸,线上线下审批融合,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办事群众通过网办+邮寄服务,进行不见面申请办理,政务服务网端包括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苏州市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交通系统企业端、交通运输局官网等渠道。目前,通过线上办理业务主要集中在车辆年审、大件运输、从业资格证业务等高频业务,2021年,共有近4万个办件实现网上办结。
“错峰见”、“即时办”,现场办理也安全
网上操作不熟练、办理业务遇困难怎么办?为了解决部分企业这一问题,交通服务特推出“错峰见”、“即时办”,从而减少聚集、尽量避免相互之间的“时空伴随”。
“错峰见”,为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需紧急办理的,推进特殊服务事项“预约办”,请办事群众先行通过电话登记的方式进行实名预约,合理选择来现场办理的时间,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到达相应政务大厅办理有关业务,尽量减少在政务大厅的办事时间。
“即时办”,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扩大“即办件”范围,减少办事人因为政务服务而产生的人员集聚。目前,窗口85%的办件可实现即时办结。同时,充分依托“信用承诺制”和“材料容缺受理”减少审核要求,缺少非要件材料可先行受理办理,允许相对人邮寄等方式补正,提高业务申请一次受理率,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此外,为了减少大家对疫情影响下交通运输业务的后顾之忧,苏州交通推出八项惠企利民举措:
一、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的企业,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4月30日。
二、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4月30日。
三、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补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办件材料的企业,其告知承诺期限延期至4月30日。
四、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延续业务的企业,其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至4月30日。
五、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船舶换证检验业务的企业,其船舶检验证书展期至4月30日。
六、对2022年2月13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从业资格证逾期180天且2年内未参加恢复考试的,统一将恢复考试日期限延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恢复考试成绩办理换证业务。
七、非苏州本地户籍驾驶员,因居住证在办无法申请考试的,参照容缺受理与告知承诺的有关规定,优化报名考试申请审核,实施居住证办理回执和承诺作为考试申请材料,实现居住证办理与考试申请同步并行,待考试合格后一并提交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八、对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入使用的客运车辆、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等业务,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市民朋友、相关企业如遇到具体问题,可拨打苏州市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232、69820228。(文/侯成成)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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