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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竹交警致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目前正值春耕时期,也是农民购买农资、农药、种子的有利时机,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一些车辆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各类交通事故隐患也逐渐暴露,风险无处不在,责任重如泰山,为了保障大家交通出行安全、畅通,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竹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要注意骑乘两轮摩托车要带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

    2.严禁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使用和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3.禁止“烧荒”,这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附近道路交通安全也将产生严重影响,燃烧产生的烟雾导致局部点段能见度降低,极易引发事故,请农民朋友不要烧荒。

    4.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5.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车。驾驶机动车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6.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车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行人过马路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8.雨天、雾天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易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您的安全是我们交警的心愿,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祝您一生平安!

    大竹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17日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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