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塞上雷霆”百日专项执行行动以来,神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榆林市中院安排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四庭针对涉刑事财产及腾房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在涉刑事财产案件中,执行四庭主动加强与刑事审判庭的衔接配合,全面排查涉刑事财产案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进行全面查控,刨根究底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利用各种手段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杨某因贩卖毒品,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缴纳罚金,神木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法律对刑事判决中涉财产刑部分的执行相关规定,将罚金刑移送至该院执行局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同时依法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进行查询,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出动的方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过不懈的努力,近日,执行干警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有一个账户存款足以缴纳罚金,于是立即进行冻结,扣划1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难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难啃的骨头”,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四庭创新执行举措,积极推进刑事涉财产执行工作,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共计执行完毕刑事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案件12件,到位63.8万元。
面对拟腾退房屋,该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腾房前期进行了专案研判、风险预估,做足做好准备工作。
2017年申请人某甲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将被执行人某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某乙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腾出位于神木某镇的某大楼并恢复原貌。判决生效后,某乙公司没有履行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原告某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依法督促某乙公司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是该公司以各种方式躲避执行。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四庭干警来到该大楼,详细清点了财物,并进行拍照取证,将楼内的所有物品逐一登记在册,仔细做好前期准备后,下一步将对该楼实施强制腾退。
在“塞上雷霆”百日专项执行行动期间,神木市法院将继续把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心,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采取各种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文/乔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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