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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延安市春季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行动将由市交警支队牵头,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宝塔区政府等部门单位,对城市道路及国省道、县乡道路、高速公路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一)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重点

    1.城市道路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停、不礼让行人、随意压实线掉头、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驶人接打电话、城市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反城区道路禁行标识标志、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通行。

    2.国省道、县乡道路违法行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驶人接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

    3.高速公路违法行为:“两客一危”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故障车不设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驶人接打电话、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

    (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重点: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拼改装车等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

    (三)行人违法行为整治重点:乱穿马路、横穿绿化带、不走人行道、闯红灯、翻越交通护栏等违法行为。

    (四)重点企业、驾驶人整治重点

    1.出租车客运违法行为:乘坐人未系安全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驶入导向车道。

    2.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乘车人未系安全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机动车号牌不清晰完整、超速、疲劳驾驶。

    3.客车违法行为:乘坐人未系安全带、违停、违反警告标线指示、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

    二、整治措施

    (一)依法处罚

    交警部门将坚持“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公开曝光

    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不定期公开曝光。

    (三)信息举报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11—2218339

    特此通告。

    延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马小弟)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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