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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追尾定损后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牵出隔夜酒案

    日前,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通报了一起追尾交通事故牵出隔夜酒驾案。赵某某与对方驾驶人私了后,到保险公司划分责任拿认定书时,被保险公司人员闻到酒味,执勤民警火速赶到后,经过检测其和血液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赵某某负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外,还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2000元罚款和记12分的处罚。

    据了解,1月10日20时许,家住库尔勒市交通东路一家小区的赵某某与3位朋友在一家火锅店吃饭喝酒,他打的回家后好好睡了一觉。1月11日上午,朋友杨某要乘坐飞机返回四川省成都市,赵某某就开车准备送朋友杨某去飞机场。赵某某驾驶车辆从小区驶出,他开车行驶至交通东路转弯掉头时,由于看手机分心驾驶,赵某某驾驶的车辆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都下车查看车辆损坏情况,赵某某自知理亏,央求被撞车辆驾驶人不要报警,走保险划算,自己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他们开车来到神州汽车城一家保险公司定损、理赔后,又开车去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迎宾路“一站式”快处快赔服务点拿《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备修车时,没有想到,保险公司人员在与赵某某交谈时,闻到一股酒味,果敢报了警。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迎宾路中队执勤民警火速赶到,对赵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并带至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抽血检测。该案移交至事故中队民警继续调查处理。经过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3mg/100mL。赵某某称,1月10日晚与朋友吃饭喝的酒,1月11日发生交通事故交没有喝一口酒,都是隔夜酒惹的祸。(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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