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大连海事法院高效办结2500万元涉外海难救助扣船案

    近日,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高效办结一起标的额2500万元的涉外海难救助船舶扣押案件。办案团队直面暴雨恶劣天气、高危登船作业、外籍船长抵触、多方利益僵持、干警身体不适等多重考验,坚持柔性办案、提速攻坚,当场促成各方和解、款项履约到位,一次性实质化解全部纠纷。收获申请方、外籍船方、修船厂三方当事人一致好评,用实干彰显高效专业的中国海事司法速度。

    两千五百万救助款久拖未付,紧急保全刻不容缓

    此前,烟台某单位完成一艘18万吨新加坡籍大型货轮的海上抢险救助作业,成功化解船舶倾覆、海域污染等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享有高额海难救助报酬。险情处置结束后,船舶所有人迟迟未足额支付救助费用,债权方权益面临受损风险。为及时保全涉案船舶、固定可供执行财产,烟台某单位紧急向大连海事法院申请船舶扣押。承办法官张蕾坚持快审快办工作标准,全面压缩各环节办案时限,当日完成全部申请材料审查并出具完整法律文书,书记员邢振宇同步完成文书校对、盖章、印制工作。立案庭即刻组队奔赴港口,紧抓船舶在厂维修的关键处置窗口期,力争以最快速度保全财产、最快效率化解纠纷。

    雨夜港区多方僵持,法官居中斡旋打通和解路径

    实施扣船工作当晚,港区突降大雨,道路大面积积水,现场通行湿滑、作业环境恶劣。申请人、外籍船方代表、修船厂三方诉求分歧较大,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并未机械走扣押流程,始终将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办案核心目标,主动居中开展多方协调。结合本案2500万元大额标的实际情况,清晰梳理各方法律权责,精准测算船舶持续滞留产生的滞港费、停运损失、船厂仓储成本等各项费用,为三方量身打造兼顾各方权益、具备落地可行性的调解方案,循序渐进疏导对立情绪,提前搭建和解沟通桥梁,避免案件进入漫长诉讼程序,减轻各方诉累。

    登船执法阻力重重,干警坚守柔性释法

    当晚20时,扣船小队前往涉案船舶登船实施扣押程序。法官助理张沈拥有多年船舶扣押实操经验,提前预判现场各类风险、梳理标准化处置流程,为本次现场执法提供专业支撑,书记员登船后逐一核验船舶核心信息,完整留存扣押资料、规范制作询问笔录,保障全部执法流程有据可查,司机杜文龙主动请缨登船,充实一线处置力量,全力配合现场工作开展。

    因外籍船长及船员不熟悉我国海事相关法律法规,初期抵触情绪强烈,拒不配合执法工作。承办法官冷静开展释法说理,细致讲解海难救助报酬法定优先权、船舶扣押相关法律依据,客观告知长期扣押船舶将产生高额滞港成本、营运损失等实际后果。条理清晰、有理有据的沟通逐步打消船员顾虑,船长主动配合完成登船、文书送达、船舶扣押登记全流程手续。

    本次登船作业条件艰苦,涉案船舶登船梯陡峭悬空,风险较高。承办法官患有心脏病且恐高,登高作业时多次出现心悸不适,仍咬牙坚持完成全部工作;全员雨夜连续奔波,法官张沈突发糖尿病低血糖,全体干警强忍身体不适坚守一线,全程未延误任何办案节点。

    扣押只为维权益,和解方为最终落脚点

    我院始终坚持“船舶扣押仅是维权手段,化解纠纷、恢复营运才是最终目标”。完成扣押后,干警持续跟进三方协商沟通,督促船方依法履行付款义务。在法院高效协调下,船方主动筹措资金,向烟台某单位支付80% 救助款项。款项到账当日,承办法官立刻起草裁定、完成审批,第一时间办理船舶解除扣押手续,船舶迅速恢复营运。从立案受理、连夜赴港扣船,到款项付清、解除扣押全流程一气呵成,真正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最大限度节约各方时间、资金成本。

    三方当事人齐点赞,极速司法实现多方共赢

    本案高效、文明、专业的处置方式,获得全部当事人一致好评。

    烟台某救助单位:法院极速启动船舶保全程序,牢牢守住两千余万元救助债权,为海上应急救援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新加坡籍船舶所有人:法官文明柔性执法,高效促成协商和解,当日即可办理解扣,大幅降低船舶停运带来的经济损失!

    港口修船厂:真切见证“中国海事司法速度”,法院快速理顺多方利益矛盾,有效规避船舶长期滞港引发的连锁经济损失!

    涉外航运纠纷中,时间直接关系航运企业、救助单位、港口配套企业的核心经营利益。本案办理过程中,大连海事法院一方面搭建极速财产保全通道,第一时间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坚持实质解纷工作导向,摒弃机械办案思维,依托专业调解实现各方利益平衡、互利共赢。下一步,大连海事法院将持续优化海事纠纷快速处置工作机制,以高效、专业、暖心的海事司法服务护航国际国内海上贸易往来,为区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