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交警一大队通报一起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没有驾驶证的李某酒后骑无牌、无保险的摩托车乱,与一辆货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李某仍需承担主要责任。
5月17日早晨5时24分,威海城区古寨东路、古寨南路交叉口,一辆轻型货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李某严重受伤,李某当天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大队交警调查确认,事发前李某沿古寨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他直行加右转车道内向东左拐弯,在路口与正常行驶的货车相撞。李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机动车号牌,也没有交强险。
经检测李某的静脉血,证实他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4.76毫克,系酒后驾驶。
交警认为,李某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无牌车辆、未戴安全头盔、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且没有遵守“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货车司机行经交叉路口时疏忽大意,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
最终,交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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