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的疯狂肆虐会对横琴部分企业和个人带来较大影响。横琴税务部门发布消息称,受到台风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可向横琴新区税务局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部分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可以申报税前扣除。
(二)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
(一)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和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除此,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均有优惠政策。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抵抗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延期办理。若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也可延期缴纳税款,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