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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又现“霸座女” 大连铁路警方对其行政拘留处罚

    记者5日从大连铁警了解到,警方近日依法处罚一名“霸座”女旅客。一女旅客在明知不是自己座位情况下拒不让座,严重扰乱了列车上的正常秩序,大连铁路警方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12月3日14时09分,包头至大连的K56次列车苏家屯站开车后,乘警接列车长报告,1号车厢有旅客“霸座”,乘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经了解,该女旅客刘某,22岁,黑龙江省甘南县人。从沈阳站上车准备到熊岳城,上车后没有按座就坐,而是坐在64号其他旅客座位上。苏家屯站开车后,该座旅客祝某持1车64号车票要求刘某让出座位,刘某拒不配合,声称“谁先坐就是谁的!”。列车员过来劝说无效后报告了乘警。

    面对刘某的无理行为,乘警多次告知其行为已经扰乱了列车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对其多次提出警告,要求刘某将座位让出来,均遭到刘某拒绝,且刘某态度恶劣,辱骂乘警和周围旅客。为了维持列车正常秩序,乘警在对其多次警告无果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交大石桥站派出所处理。

    刘某到派出所后,对“霸座”行为供认不讳。大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铁路警方在此提示,列车是公共场所,乘坐列车出行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避免不文明行为。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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