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7日从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获悉,今年3月在忻州市代县驾车致一人死亡后,用大红绣球、大红喜字等物将肇事车扮成婚车连夜逃逸的交通肇事当事人王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近日被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3月22日8时左右,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有人报案称,在国道108线阳明堡镇古城村大柳树西不远处路边排水渠中躺着一具男尸,疑似车祸致人死亡。”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查,事发时属夜晚,事发路段为沥青路面,道路平坦,宽12m,呈东西走向,南北侧分别为50厘米宽的排水渠。道路现场路北有血迹,一具男尸俯卧路北排水渠中。闻讯而来的代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确认,该男子停止呼吸,已经死亡。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用大红绣球、大红囍字将肇事车辆扮成婚车。警方供图
神秘的出租车
勘验完事故现场后,民警兵分两路,以事故现场为界沿路分头行动,调取路两旁所有商铺监控和沿途公安天眼监控、卡口,从调取的监控得知:2019年3月21日22时46分,一辆疑是黑色无号牌商务车在途径事故现场时,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事发半小时后,一辆“神秘的出租车”停在事发现场路边,车上下来一人,捡走了遗落在现场的碎片。
事发现场被从出租车上下来的人清理的一干二净,没有一丝有利破案的证据;无号牌的商务车也没在各大路口留下蛛丝马迹。监控中出现的神秘出租车给办案民警带来一线曙光。
经过缜密侦察、走访出租公司的驾驶员,办案民警查出3月21日22时46分到过案发现场的出租车乘车人张某某(涉嫌吸毒,后移交代县公安局刑警队另案处理),与疑是肇事车驾驶人的王某某关系密切。办案民警紧抓这条线索,发现王某某手机已经停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又走访王某某的亲属,反复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劝其家属协助做王某某的工作。
肇事车辆成“婚车”
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4月1日主动到办案单位投案自首,并对其3月22日的肇事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供述,当晚肇事致人死亡后,他为了逃避责任,借夜色逃逸并把车藏在一个偏僻的村里,后购买大红绣球、大红囍字,把肇事车扮成婚车,连夜从208国道翻越雁门关天险十八弯,逃逸到山阴县,将车藏匿。
找到肇事车辆后,民警发现,该车机盖、保险杠破损处被贴上大红喜字,大红绣球遮盖着车前被撞的部位。
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4月2日被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4月11日被代县公安局执行逮捕。代县人民法院根据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逃逸,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确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王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并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代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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