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方已经将剩下的钱全部付清了,这个案件可以结案了……”10月18日,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积极调解,促使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
王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顺河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本息合计53500元。判决后,张某未能如期还款,王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为确保案件尽快妥善解决,执行法官多次对张某开展法律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及相关利害关系。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同事关系,并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人性化调解方式,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最终,王某与张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签订协议时,张某一次性偿还王某借款本息50000元,并承诺下余3500元款项于10月底前偿清。
在收到张某偿还的最后一笔款项时,王某将一份结案申请书交给了执行法官。至此,案件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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