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昌黎大滩风电场48毫瓦工程首套风电塔筒出厂
郭荣荣
风能资源是一种清洁,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技术最成熟的新能源,风能的广泛利用可极大地减少一次能源的利用,从而降低一次能源开发而造成的污染物排放,毁坏植被,影响生态等环境问题。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承建的昌黎大滩风电场48毫瓦工程就是一项利用风力发电的项目。
昌黎大滩风电场48毫瓦工程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境内,距秦皇岛市西南约62千米,距离昌黎县东南约29千米,拟规划占地面积约为14平方千米。风电场区域地形平坦开阔,附近有省道261公路通过,场区内有乡村道路相连,交通便利。昌黎大滩风电场48毫瓦工程装机24台,投资约4.5亿元,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其中,装备制造公司承担制作的四套塔筒设备规格为维斯塔斯100 2.0毫瓦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单套塔筒重达220多吨。
维斯塔斯提出的风电塔筒制作标准为国际第五标准,对产品的质量和外观都提出了极其严格的要求。装备制造公司严格按照这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制作,切实加强现场技术指导,严格质量过程控制,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塔筒制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狠抓细节管理,精心做好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测,塔筒质量和外观均达到维斯塔斯标准要求,得到驻厂监理的认可。
装备制造公司承担制作的昌黎大滩风电场48毫瓦工程首套风电塔筒完成制作并发运出厂,振奋人心,助力昌黎大滩风电场48毫瓦项目的建设。此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减排量可以达到85622吨二氧化碳产量。大大降低了空气、水质资源、植被等污染排放,加大了对人类赖以生存生态环境的保护。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推动钢结构建筑行业的向好发展,具有及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中国二十二冶承建昌黎大滩风电场48毫瓦项目展现了央企担当,为我国的节能减排事业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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