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北京东方童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到,我司原自然人股东李大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被有关司法机构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于2024年11月18日对其原持有的我司股权进行了冻结。
为避免公众及各方合作伙伴产生误解,维护我司及现股权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我司现就相关情况郑重声明如下:
1. 李大伟先生原为我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持有我司股份43,744 股,占我司总股本的0.5624%。
2. 李大伟先生已于2023年10月7日与于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全部转让给了于先生。该转让行为系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在上述协议签署后,我司已及时协助双方,依规向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即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提交了非交易过户变更登记的全部材料,并已于2023年底完成了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4. 因此,自2023年10月7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李大伟先生已不再拥有我司任何股份权益。相关司法机关于2024年11月18日冻结我司股权时,该部分股权已不属于李大伟先生,当前,该部分股份的合法所有权人为于先生。
此次事件系因原股东个人情况引发,与北京东方童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产状况及商业信誉无任何关联。我司运营一切正常,所有合作及业务均有序开展。
我司衷心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注与支持。我们提醒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涉及与我司相关的信息时,应以我司官方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审慎甄别,避免误判。
对于任何基于不实信息对我司商誉造成损害的行为,我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东方童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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