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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搜”未必是真相 丁国文律师讲互联网背后的法律逻辑

    近年来,网络热搜越来越像一场“集体审判”。虞书欣多次因黑粉造谣、侮辱诽谤走上法庭,法院判令公开致歉、赔偿;“大衣哥”朱之文这样草根走红的普通人,也被编家事、造传闻;还有AI拼接图、群聊截图、威胁取证……一条并不一定真实的爆料,几小时内就能把一个人的名声撕开口子。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国文指出:“互联网上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件事是——公开报道里的‘当事人’,不一定是真实关系中的当事人;你看到的‘来龙去脉’,往往只是别人愿意让你看到的那一层。甚至部分证据都是他人非法取得。”

          吃瓜容易,但“真相”很少自带说明书

    丁国文律师常说,网络事件里有三层信息:表面信息:热搜标题、截图、短视频、评论区共识;传播信息:谁在转、为什么转、是不是为引流、是不是为情绪变现;一手信息:原始聊天记录、合同、报警记录、平台后台数据、双方当事人真实陈述。

    “很多人以为自己看了全文,其实只看了一帧截图。”在丁国文律师以曾经引发网友关注的首都师范大学教师林品情感纠纷事件为例进一步说明。据公开信息和知情人事披露的信息,女方当事人在此事件中甚至以轻生相要挟,要求男方公开道歉;此后,相关争议被女方当作自媒体素材,在网络持续发酵,大量未经核实甚至虚构的内容被广泛传播,给男方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长期困扰。丁国文律师分析认为,此类案件在网络名誉权纠纷中颇具代表性——若经查证内容确属捏造,当事人完全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

    互联网保护的是真相,不是保护“谁声音大”;法院审名誉权案件,看的不是“大家觉得是不是真的”,而是:内容是不是捏造;有没有可识别地指向某人;是否公开传播;是否导致社会评价降低;发布者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为什么明星、网红、普通人都逃不开网络诽谤?

    丁国文律师分析,互联网诽谤有三个人人易踩的误区:误区一:“我不是第一个发的,我只是转发。”法律上看主观明知+扩大损害,跟风转发也可能担责。误区二:“群里聊几句、朋友圈发发,不算公开。”只要不实内容扩散、指向特定人、造成名誉损害,就可能构成侵权。误区三:“她/他都是公众人物,骂两句很正常。”公众人物容忍合理舆论监督,但容忍不等于允许造谣、辱骂、扒隐私。“舆论监督不是谣言护身符,批评也不等于诽谤。边界就在四个字:有事、说事。”

          丁国文律师:互联网时代,律师要先懂“信息链”,再谈“证据链”

    作为清华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国文律师长期担任多家中央及地方媒体特约法律评论员,参与过医疗、刑事、民商事、网络侵权等多类公共事件解读。他做网络名誉/诽谤案件时,习惯先问三句话:这个信息最早从哪来?谁在受益,谁在带节奏?所谓“实锤”,能不能在法庭上过一遍?

    丁国文律师认为:“真正专业的互联网法律服务,不是等谣言成型后再删帖,而是帮当事人把事实还原、证据固定、平台投诉、民事索赔、刑事自诉/报案做成一套组合拳。”比如被造谣后:截图+录屏+可信时间戳/公证,先固定;向平台发通知,要求删除、屏蔽、断链;调证锁定发帖人实名信息;民事起诉名誉权/隐私权;情节严重按诽谤罪路径推动自诉或报案。

          给普通人的提醒:别把“公开”当成“真实”

    丁国文律师特别想对普通网民说:看到“知情人爆料”,先想:你认识知情人吗?看到“群聊截图”,先想:截图能改、时间能改、头像能仿。看到首都师范大学林品的情感纠纷,先别着急下结论,先等一等另一方的证据。先想:大家,是谁?“互联网把麦克风发给所有人,但没把法官的锤子发给所有人。你可以吃瓜,但别做谣言的传送带。”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国文提醒:在人人都能发内容的时代,比“发声”更稀缺的,是有证据地说话,有边界地表达,有法律地维权。(王舒凝)

    (新媒体责编:w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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