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39万亿元地方债提前下达后,1月21日起,地方债密集发行。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仅1月31日当天,广东省、浙江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海南省、江苏省8个省区市,发行地方债规模达1389.95亿元,创单日发行量新高。
数据显示,1月份地方债发行规模达4179.7亿元。其中,新增债3687.6亿元,借新还旧492亿元。新增债中,新增一般债2276.0亿元,占提前发行一般债的39.2%;新增专项债1411.7亿元,占提前发行专项债的17.4%。
国盛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刘郁表示,虽然新增专项债的计划提前发行规模大于新增一般债,但由于一般债在发行时面临的限制较少,资金腾挪空间更大,发行难度也相对更低,因而1月份新增一般债的发行进度快于新增专项债。
具体来看,1月31日,广东省财政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招标发行了2019年广东省地方债350亿元。其中,144亿元一般债券(共2只债券)、26亿元水资源专项债券(省本级,共1只债券)、46.5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集合广州市、江门市、清远市3个地市多项目发行,共1只债券)以及133.55亿元专项债券(集合广州市多项目发行,共3只债券)。
浙江省财政厅发行463亿元地方债,其中,231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32亿元一般债券(一期至二期);深圳市发行9亿元一般债券(一期);内蒙古自治区发行一般债券(一期)100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行一般债券58亿元;北京市发行一般债券(一期至四期)133.95亿元;海南省发行一般债券(一期至二期)81亿元;江苏省发行一般债券(一期)195亿元。
刘郁表示,仅从供给层面而言,1月下旬地方债供给压力较大,不过并没有带来冲击,央行降准、普惠金融、TMLF等投放的充裕流动性,有效对冲了地方债供给压力。
刘郁认为,1月份提前发行的地方债中纳入新增社融的部分并不多。同时,考虑到2018年1月份的新增社融高达3.1万亿元,社融同比基数较高。因而,预计1月份提前发行的专项债不足以支撑起1月份的社融同比增速。不过2月份至3月份提前下发的新增专项债的剩余额度中仍有6688.3亿元待发,预计届时专项债发行可能会助力社融增速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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