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水运

    我国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实现空间全覆盖

    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该部海事局发布实施的《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航行于沿海、内河水网区域、内河非水网区域船舶全部纳入,实现了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在空间上的全覆盖,迈出了沿海、内河船舶监管融合发展的第一步。这为丰富水上船舶动态感知手段,带动内河水域船舶监管能力提升,推进“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和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奠定基础。

    《办法》整合了以往关于海船、内河船舶报告相关要求以及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管理等内容,对需船舶进出港报告情形、报告内容、报告时限、特殊报告情形、海事监管、航运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办法》通过细化船舶进出港报告,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海事监管等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对于航行于内河非水网水域的船舶,由具有海事管理职能的省级地方管理机构制定规则进行管理,并根据航行于不同区域的船舶制定差异化的管理措施;船舶或其经营人可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多种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特别是开发运行了海事信息服务平台,船舶或其经营人足不出户即可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极大地便利了相对人,使船舶周转效率有效提升。

    (新媒体责编:xmtqyd)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