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水运

    海运价格走出“现象级” 行情衍生品工具期待破局

    “延期交货引发赔偿纠纷,出口商利润归零甚至亏损,担心不能按时交货无奈拒绝新订单……”面对国际海运价格节节攀升,甚至屡现“一箱难求”现象,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价格上涨削弱了我国部分外贸企业的盈利能力,对我国航运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带来影响,急需基于本国贸易角度出发的航运衍生品工具来纾解困局。

    运价一涨再涨

    截至9月17日,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报价3156.86点,较年初上涨90.34%。8月,上海至鹿特丹集装箱运费达到13787美元/FEU,同比上涨617%;上海至洛杉矶集装箱运费达到11362美元/FEU,同比上涨223.9%。

    不仅如此,集运市场的火爆行情也外溢到其他运输市场。比如,与年初相比,上海船舶价格指数SPI、国际油轮船价综合指数TPI、国际散货船价综合指数BPI、沿海干散货船价综合指数分别涨超11%、7%、85%、9%。

    “当前,国际航运市场出现‘现象级’行情。”方正中期期货研究院海运分析师陈臻如是说道。对于海运价格一涨再涨,陈臻认为,疫情导致船舶周转率大幅下降,运力供给不足,且疫情期间多国采取量化宽松政策促使需求暴增,叠加今年新船下水量偏低等因素,集装箱运输市场一舱难求,干散货运输价格维持高位。

    南华期货境外市场分析师傅小燕进一步表示,从欧洲央行的运输成本分解占比来看,自2020年二季度以来,需求对成本的贡献度一直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短期来看,在运输能力没有明显恢复的情况下,需求的边际量仍将占据运输市场主要地位。

    几家欢喜几家愁

    数据显示,今年8月中国货物进出口总值完成5303亿美元,同比增长28.8%,较上月提升5.7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突破5000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此外,中国将进口原产地延伸至非洲、北美和南美地区,运距拉长。

    中国出口主要依靠集装箱船舶,进口主要依靠干散货船舶。我国外贸进出口货物九成以上是通过海运方式来完成,海运价格暴涨对国内进出口企业影响显著。“运价上涨对于航运和外贸企业可谓是‘冰火两重天’。”陈臻表示。

    一方面,航运价格大涨使得我国航运企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新船订单量显著提升。傅小燕分析认为,船运公司成本主要包括港口费用、装卸成本、营运成本、燃油成本、集装箱营运成本、管理成本、船舶折旧、船舶利息、集装箱折旧以及集装箱利息。成本中占比较大的是船舶利息,利率水平维持低位使得船运公司在利息上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伴随运输市场出现的供应结构性短缺与需求恢复双重叠加,运价暴涨早已抵消成本上涨。

    以中远海控为例,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392.64亿元,同比增长88.06%;净利润为370.98亿元,同比增长3162.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0.2亿元,同比增长4096.43%。

    另一方面,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运价大涨却“百无一是”。“运输成本大幅提升导致交货周期延长,很容易产生延期交货纠纷,引发赔偿问题。”某中国出口企业表示,同行中有些出口贸易商因为担心无法及时发运交货,无奈只能拒绝新订单。

    “远洋航线集装箱‘一箱难求’将是常态。”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还有出口商品商感叹:“运费涨得太快,出口商品的海运成本比总货值还高,现在利润完全没有了,甚至还有亏损。”

    从进出口企业角度来看,傅小燕说:“签约方式上,大贸易企业与船公司之间大多有长约合同,相较于随行就市的小贸易企业而言,抵抗运价上涨的能力要强一些。合同定价方面,那些不掌握运输主动权的企业受运价上涨影响较大。”

    不仅如此,陈臻表示,海运价格高涨导致进口原料价格大涨还会传导至国内生产加工企业,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航运衍生品有望纾解困局

    面对疯涨的运价,陈臻表示,我国外贸企业规避运价波动风险主要是通过签订长协的方式,提前锁定运价,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为运价涨幅过快,船东履约率不高,货主难以用长协价格订到舱位。

    傅小燕表示,干散货运输市场应用远期运费协议(FFA)较多,但从中国干散货贸易量占比来看,中国企业并未从中获得太大益处。因为大多数贸易企业和生产企业都是被动接受运费上涨,最后将成本转嫁给下游消费者。据英国FIS航运经纪公司数据统计,参与FFA交易的中国公司占比不到10%。市场和企业急需基于本国贸易角度出发的航运衍生品工具来纾解困局。

    实际上,早在2013年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便开始展开对航运期货的研发,多年来通过对全球18个航运细分市场的研究,综合市场规模、标准化程度、市场结构、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最终确定以实物交割为基础、中国东部沿海港口至美国西海岸航线集装箱运力为标的的品种设计方向,并针对品种特点在合约规则设计中做出安排,于2019年获得证监会立项批准,目前已完成合约的设计工作,上市申报及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大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冉华日前就集装箱运力市场相关情况及集装箱运力期货产品研发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时表示,经过多年市场经验积累和深入产业研究,交易所有能力通过高质量的合约规则设计控制市场风险、把握对外开放节奏、实现期现联动监管,确保集装箱运力期货平稳健康运行,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志坚表示,推进航运期货产品创新,要认清跨境电商兴起带来的贸易方式变化以及航运购销模式变革,找准产业痛点,解决实际问题。

    冉华表示,集装箱运力期货将为航运产业链上、中、下游提供公开、透明、连续的集装箱运力价格信号,帮助产业链企业更好地平抑价格波动、稳定生产经营,对于落实交通强国纲要、实现航运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新媒体责编:qiaoyidan)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