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邮政

    内蒙古局召开全区快递业信用体系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

    为扎实有效推动自治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10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召开了2020年自治区快递业信用体系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业安全中心、快递协会、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邮政快递企业等15名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区信用体系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市场网络型总部快递企业信用评定方案(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市场法人主体信用评定方案(试行)》;按照《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调整增补新委员6名;会议还就2021年全区快递业信用体系评定委员会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探索做好区域总部网络型快递企业信用评定工作,引导企业加强总部管控,持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营造消费者满意的寄递环境。二要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补缺失、强联动、提互通,不断畅通与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信息采集共用共享。三要加强对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加大对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其成果的舆论宣传力度,积极传播行业正能量。

    内蒙古局表示,下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创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这一工作主线,有效采集整合快递市场监管信用信息,以快递市场法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机制为载体,以量化打分和划档分级相结合为主要方式,对快递市场法人主体遵规守纪、履行法定义务、落实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等诚信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为有效实施快递市场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提供有力支撑,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邮政快递业又快又好健康发展。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