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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9月29日电 2018年5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进一步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出发,完善了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充分体现中央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是推进中央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新时期做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规定》共10章66条,分总则、职位设置、任职条件、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退出、附则,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规定》的印发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质量,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规定》精神,完善所管理的国有企业或者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精准性、有效性,不能简单上下套用、盲目照搬照抄。要加强调研、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建好、用好、管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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