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十五五”期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系统部署。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行业信用政策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在监管服务中应用,对于促进行业安全生产、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信用基础制度不够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支撑能力不足、信用应用场景较为匮乏等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以点带面,着力健全信用制度机制、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快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主动管控、精准施策的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机制,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制度、数据、应用”三个维度,《实施意见》部署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信用与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一是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从完善信用管理机制、规范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统一行业信用修复制度5个方面,部署完善关键环节制度设计,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提出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信用信息主动推送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安全保护制度的各项举措,提升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数据支撑能力。三是扩大信用应用场景。聚焦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消费环境四个方向,拓展应用场景,提升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服务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试点示范,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动形成一批信用创新成果;持续开展信用主题活动,着力在全行业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氛围。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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