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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愿人长久 万里共平安

    生命是我们享受一切权力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生命,一旦失去,无法重来。

    本刊讯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安全生产死亡总数的近80%,每年的车祸受伤者达50万人左右,有资料显示,交通死亡人数占总人口的4%,也就是说1000里面有44个人因车祸而失去生命,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左右。

    而且,我国的交通事故有着自己独有的特点,机动车死亡人数远远高于世界发达国家,是德国的9.5倍、日本的12倍,行人、骑车人等交通弱者的死亡率也较高。在许多发达国家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机动车驾驶员与这些交通弱者之比为3∶1,而我国恰恰相反,这一比例为1∶3,也就是说约75%的交通事故死亡者为交通弱者。

    如果我们的防范意识仍然不觉醒,仍然拿生命做赌注的话,那后果无疑是多出一个又一个被统计的冷冰冰的数字。“红灯闯一闯,亲人两行泪。”所以“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普通小事,却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大事。告诉身边的人“我行你也行”。有序的出行环境,将惠及每一个人。

    行人篇:遵守规则文明出行

    一、“中国式”过马路何解?

    不管红绿灯,凑够“一撮人”就走,这就是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这是网友对部分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调侃之余,引发的思考也是层出不穷,近年来,因行人违规而发生车祸的惨案比比皆是,然而,深痛的教训并没能阻止“中国式过马路”的继续发生,人们在斑马线上聚群而行,乱序无章,对城市交通来说这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颇具苦涩无奈感。交通顽疾亟待治理,于是,各地政府纷纷出政策、想妙招,争当全国文明城市。

    ① 用上人脸识别 解决成本难题

    自2017年山东济南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者进行抓拍起,这项“黑科技”便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和讨论。

    据济南警方介绍,人脸识别系统主要用于抓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在晚上也能清晰成像。行人被“抓了现行”,闯红灯的短视频和放大后的头像将直接曝光在路口的显示屏上,呈现在公众面前。此外,这套设备还与居民身份信息系统相连,通过人脸识别出的违法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也将显示在电子屏上。

    济南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后,一个月共抓拍6200多起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有了“黑科技”的威慑,闯红灯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有一个路口每天闯红灯的人次从逾百次降到了十几次。

    不只是在济南,一段时间以来,江苏宿迁、重庆江北等地也将人脸识别抓拍系统放到了路口,效果同样立竿见影。在重庆江北,人脸识别系统试运行以来,行人过街守法率从60%上升到97%以上。

    除了现场曝光,闯红灯者往往还要面临着“追加”处罚。在济南,系统抓拍后,违法者信息还将通过报纸、网络等进行曝光。交警部门还会将违法行为通报到违法人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交通违法情况与文明单位、文明个人的考核评比实现挂钩。

    此前,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取证较难,管理和处罚无从下手,即便处罚了,几十块钱的罚款往往也难以起到震慑作用,长此以往便造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顽疾。治理行人闯红灯之所以屡出狠招、奇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处罚的成本太高,结果造成了“法不责众”局面。因此,人脸识别等运用新技术的治理方式,被普遍看做“对症下药”的创新手段。

    ② 坚持依法行政 防止法外之罚

    人脸识别治理闯红灯劣习的效果,让不少网友点赞。很多人认为,这是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的好办法。与此同时,也有人质疑,这种曝光个人信息的方式,是否涉嫌泄露个人隐私?算不算法外之罚?

    有观点认为,执法面前没有绝对的个人隐私,要确保隐私安全,前提是遵守法律法规。也有观点认为,曝光本身就已经闯了法律的“红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行人违法闯红灯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约束,法律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则明确,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曝光闯红灯者个人信息的依据,正是来自于后者。济南交警有关负责人说,在系统安装之前,曾与法制部门专门研究过个人隐私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公共利益大于个人利益,通过曝光一部分人警醒众人,达到保障出行人员权益的目的。

    而针对外界对个人隐私的担忧,多地交警部门大都引入了底线思维。其中,济南、宿迁在曝光时将闯红灯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隐去一部分;重庆江北则只曝光照片和视频,并不涉及个人身份信息。

    但对于这是否属于“法外之惩”,一直存在争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认为,依法行政,越权无效,权力一定要法律明确授予。民法对于隐私权的保护为原则性保护,公开必须谨慎,否则就可能侵犯隐私。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表示,在创新过程中,管理部门要保障程序合规,并明确执法边界。比如一些新举措要向社会提前告知,并赋予当事人申诉和救济的权利;对于收集到的违法者信息,要仅限于在执法效果追求的范围内使用,不可肆意扩大。

    ③ 解决路权冲突 避免运动执法

    近些年来,各地处罚“中国式过马路”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但大多成为有去无回的“断头新闻”。专家指出,一阵风的运动式执法,并不能实现执法的常态化,其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这种不确定性既伤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不利于公众规则意识的建立。

    除此,“中国式过马路”也不能全权推到国民素质问题上,受访专家表示,由于交通设施的设置不合理导致的过马路难,往往是导致行人闯红灯的更主要原因。有的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不合理,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有的路口红绿灯时间分配不合理,若是按规则过马路,就得有足够强的耐心和足够快的速度。只有综合治理,解决好人与车“路权”冲突,才能从根本上破解“中国式过马路”。

    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德国——闯红灯?成本很高的!

    在德国,并没有专门的交通警察,路段和交叉口的交通秩序完全靠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来引导。

    德国交通的井然有序令人印象深刻,其背后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秩序的严格遵守。在德国,闯红灯的代价不仅仅是要支付一笔罚款,还会被记录在案,信用受到影响,第二年的保险费用也相应上涨。同时,各种贷款也会因此缩短还款时间,银行或许还会提高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甚至可能停止提供贷款。

    此外,在柏林,市政府也对马路信号进行了特别的设计,为了减少行人等红灯时间的枯燥,柏林许多路口的红绿灯被设计成卡通小人形象。

    英国——多种类型人行道

    在英国,为了防止行人乱闯红灯,设计了不同种类的人行道。在普通街区,行人需要观察行人交通灯过马路。在交通灯变绿的同时,会发出“嘀嘀”的声音,并显示绿灯倒计时,在这个时间段行人可以通过。

    在交通繁忙的街道上,道路两边有红绿灯控制设备,过街行人在按下按钮后,等待红灯变绿,行人便可通过马路。

    有的地方还设有“安全岛”,即在路中间设置的一块两边有障碍物的安全地带,可以供残疾人士或婴儿车在过马路途中做短暂停留,不少行人也选择从这里通过马路。安全岛没有信号灯,只要没车或自认为车速够慢,行人就可以抢先通过。

    最后一种是在学校等场所附近,会有交通疏导员站在路口,帮助老弱病残过马路。英国的交通疏导员有相当大的权力,当他们出现在马路中央并挥舞标志牌时,除了特种车辆以外的一切交通工具必须停止,让行人先过马路。

    新加坡——优化交通体系

    新加坡对交通违法行为有着明确和严格的处罚。

    根据新加坡交通法规,不遵守交警或交通灯指示,或在人行横道绿灯亮时不按指示方向过马路,均为违法,警察可对行人处以20至70新元罚款。此外,如果行人所在位置50米范围内有人行横道或天桥、地下通道,过马路必须使用这些设施,否则即为违法。道路上的护栏或绿化带等隔离设施,也禁止穿过或翻越。

    当然,在规范行人正确过马路方面,新加坡交通法规所规定的手段远不仅仅是处罚,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在新加坡,交通信号灯都经过测算,科学合理设置红绿灯等候时间,避免行人因等候时间过长而被迫闯红灯。大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会标出变灯剩余时间,有的还会发出不同节奏的声音,提示行人可否通过。

    此外,在新加坡的主路区和主要公交车站附近,都会设有带凉棚的过街天桥,与公交车站连为一体,方便使用。十字路口和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交通设施,也减少了行人违法过马路的行为。

    他山之石值得借鉴。一切借口和理由在鲜活的生命面前都十分苍白,杜绝“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驾驶者篇:珍爱生命 平安出行

    曾经有一位学者说过:“珍惜现在的一切吧!至少你还活着。”我想:生命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没有了生命,我们还能做什么呢?记得妈妈常说:“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三思而后行。”简简单单几个字,却主宰了你的生命,不能对红绿灯不屑一顾,也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珍惜它比什么都宝贵。

    最近这几年,因不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车祸事件很多,这当中还有一个原因——侥幸心理,对生命的不重视。有可能就是因为红绿灯前的那几秒钟,悲剧就已经酿成,当想要挽回时,却发现为时已晚追悔莫及,生命和平安,不等你。

    双手骑自行车也是我们在大街上经常看到的,这种行为在某些人眼里或许很酷,但却是一种漠视生命,极其危险的行为,如果偶遇大卡车,来不及闪躲,那真是用付出生命的代价给自己上了生动的一课。

    杜迦尔说过:“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生命想象不到的短暂。”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作为现代生活标志的代步工具――汽车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人们在充分享受汽车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的快捷、舒适、便利之时,往往容易忽视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规的重要性。

    自从第一辆汽车问世以来,已有4000多万人惨死在飞驰的车轮下。“车祸猛于虎”,并不是夸大其词。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每年的汽车交通事故造成120万人死亡,5千万人伤残。而大多数事故都是因为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闯红路灯造成的,一个又一个血淋淋的悲剧为我们敲响生命的警钟!

    曾有一首名为《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记述一场车祸夺去了一个无辜少女的生命,在歌的结尾,歌手对这个少女表达了深深的思念——“但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然而,我们没有生活在天堂,我们周围车来车往。在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便利时,我们也面临着随时来临的灾祸。这就要我们增强面对交通事故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做到遵守交通法规,这既是一个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更是对他人与自我生命的呵护。在滚滚车轮托起的生命天平上,无论普通人还是地位显赫之人,无论是一贫如洗的乞丐,还是腰缠万贯的富翁,在生命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因此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这不仅仅是为他人,也是为自己架起一道生命的屏障。

    车祸没有国界,任何国家都难以杜绝车祸的发生。但是,在一个责任与良知发育健康、法制环境健全的国家,完全可以把车祸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朋友们,让我们把平安的种子播撒向大地,等到它发芽生长,开花结果之时,你收获的将是更多的幸福与安宁。我们还很年轻,道路还很长,我们有着最值钱的东西,那就是生命。人生在世总得留下一点美好、值得留念的记忆,我们应该让自己的生命在理智的搏击中度过,就像落叶、谢花一样,潇洒地来,潇洒地去,做到对生命无怨无悔,让生命之光永远发亮。珍爱生命,哪怕生命只是浩瀚宇宙长河中渺小而短暂的存在,也让它成为一种永恒吧!(本刊记者 韩梦宵)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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