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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关于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意见》

    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是以天津港为中心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是京津冀地区的海上门户,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陆海双向开放的重要节点。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港视察时指出,天津港发展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近年来,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加快转型升级并取得积极成效,正由高速增长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仍存在港口功能布局不尽合理、综合服务功能不强、智慧化绿色化水平不高、港城关系缺乏统筹等问题。《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高质量发展,增强天津港国际竞争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促进华北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交通强国建设要求,围绕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以设施补短板夯实发展基础,以区域港口协同增强发展动力,以智慧化、绿色化引领发展方向,创新多式联运体系,改善营商服务环境,努力打造布局合理、系统完善、服务高效、港城融合发展的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枢纽,为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了2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到2025年,天津作为北方国际航运枢纽的地位更加凸显,国际航运中心排名进入前20位,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200万标箱,集疏运体系基本完善,多式联运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口岸营商环境和航运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成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繁荣创新、港城融合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天津港成为世界一流港口,国际航运中心排名进一步提升,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3000万标箱。

    《意见》坚持战略引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七大主要任务。

    二是精准完善基础设施。补设施短板,补集疏运短板是未来一段时期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重点。《意见》提出,要分步实施北疆、东疆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推进液化天然气(LNG)码头建设,远期研究启动高沙岭港区集装箱码头建设;适时提升天津港30万吨级主航道功能,建设高沙岭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研究实施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夜间安全通航提升措施;推动大型船舶锚地建设,规划选址天津港新纳泥区。规划张家口—涞源—徐水(保定)铁路、环北京货运北环线及东环线、津蓟铁路扩能改造等工程并有序推进。继续推进北环、南港铁路建设,适时启动汉沟镇—双口、汊沽港—周李庄联络线规划建设,加快研究实施北疆进港铁路二线、三线延伸至集装箱码头工程,有序推进大沽口、高沙岭、大港等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港城大道与京津塘高速公路联络线,全线开通京津高速公路辅道货运功能,规划建设集疏港专用货运通道;研究规划天津港至河北雄安新区的水运新通道,以及东疆、北疆等港区间隧道、桥梁等联通方式。

    四是提升开放服务水平。开放发展,提升口岸营商环境,是港口融入国际物流链的重要抓手。《意见》提出,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片区政策制度创新,建设服务新一轮高水平开放的国际合作新平台。着力建设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大力发展航运总部经济,优化提升传统航运服务业,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港口服务收费体系,深化“一站式阳光价格”示范,降低口岸收费总体水平;优化装卸作业流程,简化通关流程和推广“单一窗口”,提升港口作业和通关效率。

    六是促进安全绿色发展。港口发展要严守安全发展底线、生态发展红线。《意见》提出,要完善港口环境监测网络,推动散货作业堆场全封闭或防风网改造建设和原油、成品油装船作业码头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加强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治理,船舶和港口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等做到应收尽收、依法合规处理,创建国际卫生海港。建立健全岸电使用制度,推进岸电设施改造建设,大力提升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加强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港口应急预案和协同监管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研究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全程动态跟踪管理。

    四、保障措施

     

     

    <p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 30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color: rgb(0, 0, 0);">《意见》提出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谋划组建津冀组合港联合管理机构,推进津冀港口一体化发展。天津市牵头推动建立多式联运协商机制,组建陆海联运发展联盟。二是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将天津港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研究建立灵活的海铁联运运价机制,在有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实施以天津港为枢纽的启运港退税、中转集拼等政策。天津市研究设立天津港航发展基金,支持港口建设发展。三是改革管理体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港口经营许可事项;推进政企分开,理顺港口管理运营体制,鼓励天津港集团向资本投资、营运管理转变,完善港口统一运营管理模式。支持“以港养港”,延续天津市支持港口建设的土地等政策。四是强化组织实施。天津市要依据本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发展改革委(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定期对重大任务进行动态跟踪,对规划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测分析。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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