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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交通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宁波市交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为企业减负,已部分取得成效:

    一是推进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优惠,从2015年12月起对仅行驶宁波穿好高速公路霞浦收费站至穿山港区收费站区间路段的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按该路段全额收费标准的25%收取,2016年共分流集装箱车辆约81万车次,减轻集装箱运输企业通行费负担约1670万元。二是免征小微企业货物港务费,从2013年至今累计帮助企业节约经营成本5300余万元。三是落实船检费减免20%优惠政策,2016年实施船检费、货港费、过闸费、通行费四项减免政策,全年为航运企业减负878万元。四是实行出租汽车营运权无偿使用,自2016年起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并对已缴纳且经营期限未满的,按比例予以退还,2016年共计退还3851辆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约3487万元。五是继续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浙B牌照车辆通行费半价优惠,2016年减免通行费6540万元。

    3月1日起,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政策调整方案(施行)》的通知,对省内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根据不同距离的远近给予50%-70%的优惠,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此外,宁波市交通部门积极推进交通大物流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提升交通物流设施有效供给、提高组织效能、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提升行业服务能力等方面,继续深化交通大物流实施理念,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交通大物流降本增效取得明显成效,交通与物流业态融合取得新突破,发展环境取得有效改善,各类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建成充分支撑国际港口名称建设、东方文明之都打造的交通物流服务体系,从而为进一步降低在甬企业的物流成本打下扎实的基础。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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