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新视野

    怀疑女儿遭误诊 男子杀死医生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因为女儿生病后吃药不见好转,父亲刘某认为村卫生所医生崔某误诊,便用剪刀将村卫生所的医生崔某刺死。

      因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属于自首。近日,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崔某家人32万余元。

      认为给女儿用药存在问题

      用剪刀扎死医生

      刘某今年31岁,是平谷人。2011年12月18日19点左右,因认为平谷区山东庄镇某村卫生所医生崔某给女儿用药存在问题,刘某与崔某发生口角,之后刘某拿起卫生所内的一把剪刀,朝崔某的颈部等处猛刺数下,后将剪刀扔弃逃跑。次日,刘某投案。

      崔某受伤后,被送往多家医院救治,后因医治无效死亡。

      经鉴定,崔某系被他人扎伤颈部后继发感染,终因小叶性肺炎死亡。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标明,相关医院对崔某的诊疗存在一定过错,对其死亡负有一定责任。

      嫌疑人有精神分裂症

      请求法院减轻处罚

      刘某的妻子称,她和刘某结婚后北京安定医院诊断刘某是抑郁症。而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刘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疾病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受损,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在本案庭审中,刘某的辩护人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死亡责任在于医疗过错,该死亡后果与刘某的伤害行为之间属于间接因果关系。且刘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自首情节,赔偿了崔某家部分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减轻处罚。

      在法庭上,崔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要求刘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58万余元。

      被告以故意杀人罪获刑8年赔偿32万余元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因琐事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医院在对被害人救治的过程中存在过失,与被害人的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并考虑刘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自首情节,能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减轻处罚。

      结合刘某使用凶器的杀伤力、刺扎部位、次数,以及犯罪后即逃离等行为,显见刘某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虽然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责任,与被害人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但这一因素不足以切断刘某犯罪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综合全案案情,应认定刘某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最终,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年,刘某及其监护人赔偿崔某家人32万余元。

    (新媒体责编:news)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