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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拥有自然湿地556万公顷

      本报记者 王耕耘报道

      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014年12月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调查结果显示,黑龙江省有自然湿地556.19万公顷(含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自然湿地率11.75%。黑龙江省现有85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2处。

      按照国家湿地调查规程划分,黑龙江省湿地有4个大类,15个湿地型。其中,沼泽湿地427.43万公顷,占全国沼泽湿地的1/5,河流湿地74.19万公顷,湖泊湿地35.62万公顷,人工湿地18.95万公顷。

      参加发布会的黑龙江省林业厅一位负责人介绍说,黑龙江省湿地主要分布在松嫩三江两大平原和大小兴安岭。其中松嫩平原198.24万公顷,三江平原91.18万公顷。黑龙江省受保护湿地面积218.38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39.26%。大兴安岭、黑河、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5市(地)湿地面积均超过40万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70%以上。

      黑龙江省的湿地植物资源丰富,是重要的物种基因库。分布有湿地高等植物689种。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东北红豆杉,有紫椴、水曲柳、钻天柳、黄檗、野大豆、莲、松口蘑和乌苏里狐尾藻等1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湿地野生动物(脊椎动物)326种,其中鸟类191种,哺乳类12种,两栖类12种,爬行类5种,鱼类106种。有东北虎、丹顶鹤、虎头海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中华秋沙鸭等17种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大天鹅、鸳鸯、白枕鹤等66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的边境线有2981公里,其中,2000多公里为界江和界河,湿地在维护国土安全防止水土流失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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