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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全省高路系统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省厅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在高速公路领域滋生蔓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高路系统持续发力、不断加码,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高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执纪问责、宣传、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机制、线索摸排机制、督办移送机制、专项小组汇报机制等四项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提升政治站位,达到认识和行动一致。全省高路系统积极组织集中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及中央、省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扫黑除恶和专项斗争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在高管局门户网站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情报板、横幅、标语等宣传形式,落实“抓发动群众” 要求,广泛深入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氛围,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深化推进力度,健全综治和联动机制。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对已经查实的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开展分析研判;各单位积极与当地政法委、公安和当地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沟通会商工作机制,在开展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收费站口治安,服务区经营、养护施工管理、桥下空间治理、入口治超等重点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中,加强联防联控联动。

    切实履职尽责,纳入考评和廉政建设。各单位在项目执行中,严格企业资质审查,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作,审查企业及企业法人有无涉黑涉恶行为背景;把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推广典型,鞭策后进;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对黑恶势力“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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