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舆情

    共享单车企业ofo、摩拜内部“贪腐”? 分别这样回应

    10日,网上有消息称ofo“内部存在贪腐行为”,时隔一天,11日,也有摩拜“内部存在贪腐行为”的传言流出。随后双方均作出声明,对相关消息进行回应。

    ofo在声明中称,某匿名社交平台上语焉不详、身份不详,带有明显个人情绪,缺乏具体时间、地点、人物的话语宣泄,既无法作为反贪腐工作的证据,亦不适合作为新闻源和新闻素材,在没有与当事方做任何核实的前提下直接引用。

    ofo还表示,对贪腐零容忍,一旦查实绝不姑息,将公平、公正的处理所有贪腐事件。+

    摩拜11日发布声明称,“今早有个别自媒体和社交平台开始散播所谓‘知乎网友爆料摩拜单车创始人贪腐’的谣言。”

    摩拜单车郑重声明:这些谣言纯属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已涉嫌刑事犯罪,目的是散播虚假消息,混淆视听,误导媒体和舆论。摩拜单车对这种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已掌握充足证据,向警方报案。(吴涛)

    ofo声明。图片来源:ofo官方微博

    摩拜单车声明。图片来源:摩拜单车官方微博

    (新媒体责编:zs1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