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大数据

    江西设电动车“新国标”过渡期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规范》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在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未获得CCC认证的车辆将无法登记上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江西省近日出台政策,将今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列为实施新政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杜绝新增产旧国标车,库存的旧国标车销售及上牌暂不受影响。但从明年开始,市场上就只能销售新国标车。

    在过渡期期间,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78号)的规定,实行目录管理,对于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告的目录信息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此外,江西省规定,不在目录内但经查询能够确定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警部门也应当予以登记。这意味着,江西严格执行杜绝新增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但对于库存的旧标车在过渡期内照常可以销售。

    记者了解到,江西一年电动车的销售总量在40万至50万辆之间,目前该省市场的旧标车库存超20万辆,其中南昌约11万辆。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